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
一、磋商条件
(山东黄金集团)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排水自动化系统(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编号:0627-23Z4442092。
2.项目名称:(山东黄金集团)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排水自动化系统(十)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排水自动化系统(十)采购;具体要求、交货期、供货范围及参数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质量要求:合格。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排水自动化系统(十)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排水自动化系统(十)采购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报价。供应商需提供单位股权关系证明(可登录“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选取相应内容截图证明,方式不限)。
3.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0月1日以来)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①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②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登录“信用中国”网站,选择“信用服务”,在“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中选择查询);
③供应商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029CR4M5A62CH/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须提供获取文件期间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参保人数为0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5.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无“被判处串通投标行为”处罚的承诺书》,存在“被判处串通投标行为”处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0日9时00分到2023年10月26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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