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兴化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中央空调节能控制系统招标公告

2023-10-20
 
项目编号:A32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化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已经由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同意兴化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发改审发[2020]29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化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兴化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中央空调节能控制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兴化市千垛镇顾赵村 2.2工程规模:项目用地规模控制在3.9952 公顷之内。 2.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A3212811886000020001002 兴化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中央空调节能控制系统 中央空调节能控制系统 160.0
2.5付款方式: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价的10%,同时中标人须提供预付款保函,保函金额应与预付款金额等额,2、设备全部安装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3、验收合格满一年后(设备使用正常)支付至审定价的80%,4、余款待质保期满后结清,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后满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其他要求
3.8.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取信用承诺制。
3.8.2根据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被限制投标的。未被兴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通报停止投标资格的。
3.8.3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8.4同一品牌生产商和经销商同时投标,只接受生产商。
3.8.5投标人应自行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8.7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投标人远程参加开标,无需亲临开标现场。
3.8.8本项目由兴化市住建局履行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职能,监督电话:0523-80518903。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08时30分至2023年10月26日17时00分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