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海事局海事趸船浮码头工程(南京江宁、新生圩、龙潭,张家港民主沙、乐余,扬州新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水函〔2023〕1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张家港乐余及扬州新坝水工码头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江苏海事局海事趸船浮码头工程(南京江宁、新生圩、龙潭,张家港民主沙、乐余,扬州新坝)。
2.2标段名称:张家港乐余及扬州新坝水工码头施工。
2.3建设规模:
(1)张家港乐余海事趸船浮码头位于长江下游通州沙西水道上段右侧,岸线长度 160 米。新建1座活动钢引桥(30m×2.5m)、1 座搁置墩(6m×8m)、一座风暴架及 1 座固定砼引桥(94m×3m)。新建1艘80米趸船,该趸船型长80m、型宽 15m、型深2.5m、设计吃水1.2m,采用锚系固定。配套建设趸船电气、给排水、消防、通信等工程。后方不设配套陆域。
(2)拟建扬州新坝海事趸船浮码头位于长江下游镇扬河段和畅洲左汊北侧的扇子圩套左岸,大洋船厂材料码头下游约 200 米,岸线长度 150 米。新建1座活动钢引桥(33m×2.5m)、钢引桥搁置墩(8m×8m)及固定砼引桥(37m×5m)组成。新建 1 艘 60m 钢质趸船,该趸船型长 60m、型宽 12m、型深 2.2m、设计吃水1.0m,采用锚系固定。配套建设趸船电气、给排水、消防、通信等工程。后方不设配套陆域。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墩台基础、码头平台、固定引桥、活动钢引桥搁置墩、钢护桩、配套供电照明、通信信息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水利补偿修复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12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指示为准)。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本项目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540 万元,投标总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b、企业资质: 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有资质审计单位审计的财务报表(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00 万元及以上的水运工程(码头工程或航道工程或船闸工程)施工。(提供合同及交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
(4)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主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b、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界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界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5)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0日 09 时 00 分至2023年 11月3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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