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登录后查看)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委托,现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安装智能广播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ZYXA-2023-01238;
2.2招标范围:濮阳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安装智能广播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2.3项目地点:濮阳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
2.4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并通过验收、投入正常使用;
2.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并投入正常使用之日起1年;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
1.2供应商须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3投标人应当具备建筑智能化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拟派本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安装专业)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1.5供应商应当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6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合同)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完整版报告)
1.8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9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页);
1.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以上内容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且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7:30)。
4.2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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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