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安顺开发区南马广场片区海绵化改造项目已由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开经发投资【2023】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安顺开发区南马广场片区海绵化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地点:贵州省安顺市安顺市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办南马广场;
项目规模:总占地面积约2.1万平方米;主要包含入口广场6000平方米、绿化工程15000平方米、海绵设施14000平方米、生态停车场1900平方米、休闲广场4000平方米、雨污管网4000米、照明、垃圾箱及座椅等。;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3600.5000;
合同估算价(万元):3600.5000;
计划工期:365日(日历日)(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
招标内容:完成该项目的全部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含招标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要求:(1)联合体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牵头,联合成员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10月31日00时00分00秒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8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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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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