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医圣文化园一期展陈多媒体影片制作项目
2.2项目编号:I4113011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建设地点:仲景路以东、汉城河东岸以西、建设路以南、烟厂以北区域。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
2.6建设规模及内容:南阳市医圣祠文化园建设项目一期规划面积约390.5亩,建筑面积 76462.47㎡,地上建筑面积 57121.25㎡,地下建筑面积 19341.22㎡。
2.7招标范围:医圣文化园一期展陈多媒体影片制作。(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2.8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9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项目必须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度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期财务报表)。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3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提供的截图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5日08:30至2023年11月14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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