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唐华银株洲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主厂房通风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3-10-24
大唐华银株洲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主厂房通风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华银株洲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主厂房通风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大唐株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30%资本金自筹+70%商业融资,出资比例为3:7。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主厂房通风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淦田镇。
2.2建设规模:建设两台100万千瓦级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及配套码头工程,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3建设工期:暂定2023年11月份浇灌第一方混凝土,建设工期24+3个月,以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批复的里程碑节点计划为准。
2.4设备名称:主厂房通风设备。
2.5招标编号:CWE
2.6数量:1套
2.7技术规格:
防爆铝合金流线型屋顶通风器:12组,尺寸为5750x2500mm,防爆等级为ExdIICT1。防爆型屋顶风机:12台,风量为96250m3/h,风压为122,防爆等级为ExdIICT1。电动双层防雨百叶窗:26组。
2.8交货地点:大唐华银株洲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工地指定的现场,大部件可通过水运方式运抵至本项目配套码头。
2.9交货期:暂定2024年8月,具体交货期以合同签订时的约定为准。
2.10供货范围:大唐华银株洲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主厂房通风设备1套,包括防爆铝合金流线型屋顶通风器、防爆型屋顶风机及电动双层防雨百叶窗,详见技术规范书供货范围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3.1.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专用资质要求:
(1)供货业绩:投标人近10年(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具有设计、制造、销售4套660MW及以上容量火电机组相配套主厂房屋顶自然通风器、屋顶风机及电动百叶窗的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
(2)运行业绩:投标人具有2套660MW及以上容量火电机组相配套主厂房屋顶自然通风器、屋顶风机及电动百叶窗满2年的运行业绩,运行良好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及用户证明)。
(3)其他说明:
具有流线型屋顶通风器及屋顶风机的防爆合格证以及防爆屋顶风机的防爆3C认证,并提供国家级或权威机构出具的本系列标准产品的性能检验报告(包括风量、风压、阻力等的检测报告)。
(A)供货业绩和运行业绩中的“供货设备清单页”形式不限,只需证明设备数量、设备形式等。
(B)供货业绩和运行业绩中的“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1月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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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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