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西赣能上高2×1000MW清洁煤电项目五辅设备集中采电气专业设备采购标段6(保护及故障录波信息子站)招标公告

2023-10-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赣能上高2×1000MW清洁煤电项目五辅设备集中采购——电气专业设备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西赣能上高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芦洲乡西南约3km的上新村西侧,东北距上高县城区约11km,西南距宜春市中心约58km。
2.2项目名称:江西赣能上高2×1000MW清洁煤电项目五辅设备集中采购——电气专业设备采购
2.3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建设4×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本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高效除尘装置,并留有扩建条件。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7个标段
2.5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中标标段数量没有限制。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交货期
标书款
(元)
标段1
柴油发电机组设备
两台不小于1800kW级的应急型静音柴油发电机组
图纸确认后180 天
1000
标段2
220kV和500kV母线保护、母联保护装置
220kV和500kV升压站母线保护、母联保护装置
图纸确认后60天
500
标段3
500kV断路器及短引线保护装置
500kV升压站断路器及短引线保护装置
图纸确认后60天
500
标段4
500kV及220kV线路故障录波装置
升压站500kV及220kV线路故障录波装置
图纸确认后60天
500
标段5
500kV网络蓄电池、直流系统
500kV升压站网络蓄电池、直流系统
图纸确认后60天
500
标段6
保护及故障录波信息子站
升压站及机组保护及故障录波信息子站
图纸确认后60天
500
标段7
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含时钟同步系统)
500kV及220kV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含时钟同步系统)
图纸确认后60天
5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专项资格要求:
标段号
标段名称
业绩及其他要求
标段1
柴油发电机组设备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台套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新建或扩建发电机组的柴油发电机组的投运业绩;
2、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2
220kV和500kV母线保护、母联保护装置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至少为2座新建发电厂或新建变电站(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母线)提供过母线保护装置的投运业绩。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3
500kV断路器及短引线保护装置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至少为2座新建发电厂或新建变电站(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母线)提供过断路器和短引线保护(同时)的投运业绩。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4
500kV及220kV线路故障录波装置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为2座新建发电厂或新建变电站(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母线)提供过故障录波装置的合同业绩。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5
500kV网络蓄电池、直流系统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台套600MW及以上的新建或扩建火电机组直流屏高频开关电源设备的投运业绩。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6
保护及故障录波信息子站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至少为2座新建发电厂或新建变电站(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母线)提供过故障录波信息子站装置的投运业绩。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7
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含时钟同步系统)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台套600MW及以上的新建或扩建火电机组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投运业绩。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注:
(1)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2)本资格门槛要求的业绩如以“机组”为准,“1台套”为1台机组对应的设备,视为一个业绩。1个符合要求的合同中,若含两台机组的设备,则视为2个业绩,以此类推。
(3)要求合同业绩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交能证明投标人满足业绩资格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如合同页中无法体现机组容量或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的,以项目业绩汇总表中所列内容为准,业绩及其他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要求投运业绩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交能证明投标人满足业绩资格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以及投运证明文件(以完工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为依据,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验收一年及以上的合同标的物的验收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投运的材料;投运证明文件可以是建设单位盖章或总承包单位盖章或其他证明材料。),如合同页中无法体现机组容量或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的,以项目业绩汇总表中所列内容为准,业绩及其他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说明:验收一年及以上的合同标的物的验收证明,投运时间以验收之日起一年后的时间为准(如验收时间为2020年1月1日,则投运时间以2021年1月1日计算)。
(4)接受代理商投标的,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提供合同页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供货设备品牌与本次投标品牌一致,否则为无效业绩。
(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必要时提供原件),如若存在投标人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中标的,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6)同一标段两个及以上投标人使用同一业绩的,该业绩均无效。
(7)招标文件其它部分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与招标公告中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中的要求为准。
(8)除标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标段外,其他标段均只接受生产制造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同一品牌产品的设备生产厂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如同时投标,仅接受设备生产厂商的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23 20:00:00时至2023-10-28 20: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 09:30: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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