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定边县司法局法治文化宣传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10-24
预算金额:877,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72,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72,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配电箱 户外宣传LED高清电子屏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72,000.00 372,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2(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0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4,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办公用品 打造乡级法治文化示范点、民主法治示范村及制作宣传标语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04,000.00 204,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3(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01,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1,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办公用品 打造村级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等示范点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01,000.00 301,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gov.cn/zcd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目前的合作银行有:北京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秦农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gov.cn/zcd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目前的合作银行有:北京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秦农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gov.cn/zcd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目前的合作银行有:北京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秦农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2)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任一险种)缴费凭据或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7)企业信用: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为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2(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2)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任一险种)缴费凭据或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7)企业信用: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为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3(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2)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任一险种)缴费凭据或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7)企业信用: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为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25日至 2023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 08:30:00至 11:30:00,下午 14: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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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