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概况:原避雷塔拆除更换10根避雷塔,新建防雷标识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1.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389,596.14元;
2.本项目确定 1 家成交供应商。
合同履行期限:见正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见正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六)特定资质: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特种防雷)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应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防雷工程资格证,并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同时具备防雷工程资格证,并提供相关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七)应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备的资金、专业设备、技术人员等,提供证明材料(以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或书面声明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6日 至 2023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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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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