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津市市新能源开发利用光伏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2023-10-25
津市市新能源开发利用光伏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市市新能源开发利用光伏特许经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津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津发改投【2023】2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津市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津市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津市市新能源开发利用光伏特许经营项目(服务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特许经营范围包括集中式光伏和分布式屋顶光伏,其中集中式光伏涉及9个乡镇、1个农场,规划新建共26个光伏发电项目,包括药山镇的三新垸村渔光互补项目、新湖村渔光互补项目、八宝湖村渔光互补项目、和平村农光互补项目、八宝湖村林光互补项目和临东村林光互补项目6个;毛里湖镇的中南村渔光互补项目、中心村渔光互补项目、樟树村渔光互补项目、同乐堡村农光互补项目、花桥村林光互补项目、箭楼村林光互补项目和同乐堡村林光互补项目7个;白衣镇的红光村农光互补项目和金坪村农光互补项目2个;新洲镇的车胤村渔光互补项目、黄林堰村渔光互补项目、长岭村农光互补项目和毛家岗村林光互补项目4个;嘉山街道的戚关村渔光互补项目和戚关村农光互补项目2个;金鱼岭街道渔光互补项目1个;襄阳街街道渔光互补项目1个;三洲驿街道渔光互补项目1个;汪家桥街道渔光互补项目1个;涔澹农场渔光互补项目1个。分布式光伏包括产权为国有的学校、机关、企业的屋顶面积177.30万平方米,产权为民营的企业屋顶面积70.70万平方米和户用屋顶面积489.80万平方米。到2025年,新增装机规模突破50万千瓦;到2030年,新增装机规模突破150万千瓦。  
2.4 经营服务期:30 年(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5 招标范围:集中式光伏和分布式屋顶光伏特许经营权招标。(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未满 1 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3.3.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未满 1 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3.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3.3.3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或违法等情况;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01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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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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