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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中国海油2024-2026年度加重钻杆、普通钻铤一级集采框架协议招标变更公告

2023-10-25

【变更公告】中国海油2024-2026年度加重钻杆、普通钻铤一级集采框架协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变更内容 原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变更后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原特殊情况 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用户操作手册》(系统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变更后特殊情况 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用户操作手册》(系统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招标人联系人:李平;联系电话:022-66504410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国海油2024-2026年度加重钻杆、普通钻铤一级集采框架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中国海油2024-2026年度加重钻杆、普通钻铤一级集采框架协议 项目概况 根据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授权,中海油物装采购中心现进行牵头组织中国海油2024-2026年度加重钻杆、普通钻铤一级集采框架协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将通过本次公开招标确定框架协议中标供应商,本项目合同签订模式为固定费率合同模式(含调价机制),有效期为1+1+1年,在协议有效期内,中国海油下属各单位将对协议范围内的产品采用订单的方式进行采购。本次授标策略为:(1)当有效投标人不少于5家时,本项目签订一主二辅三份协议。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主选协议供应商,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第一辅选协议供应商,第三中标候选人为第二辅选协议供应商;主协议执行金额不低于项目金额50%,一辅协议执行金额不高于项目金额30%,二辅协议执行金额不高于项目金额20%,且保证第一辅协议执行金额要高于第二辅协议。(2)当有效投标人为4家时,本项目签订一主一辅二份协议。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主选协议供应商,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第一辅选协议供应商;主协议执行金额不低于项目金额60%,辅协议执行金额不高于项目金额40%。(3)当有效投标人为不多于3家时,根据评标委员会候选人推荐情况,只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主协议。本次框架协议仅适用于生产经营项目(非法定招标项目)使用。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中国海油2024-2026年度加重钻杆、普通钻铤一级集采框架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3-CNCCC-HW-GK-6455/01 发标日期 2023年10月25日 主要技术规格 (1)石油整体式加重钻杆及短钻杆, 主要参考标准为API7-1、NS-1和中国海油钻杆采购技术标准,具体按照用户单位订单需求,海油常用规格,外径介于2-7/8"到5-7/8"之间,长度为5FT到31.5FT之间,材质为4145H。(2)石油普通螺旋钻铤,主要参考标准为API7-1、NS-1和中国海油钻杆采购技术标准,具体按照用户单位订单需求,海油常用规格,外径介于3-1/8"到11"之间,材质为4145H。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买方向卖方发出订单后60天内,具体以双方订单交货期为准。 交货数量 (1)加重钻杆预计三年需求数量约为2712根;(2)短钻杆预计三年需求数量约为568根;(3)普通钻铤预计三年需求数量约为1784根;以上数量为三年预计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执行量为准。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4)API证书:投标人通过API Q1 和API 7-1认证并在有效期内,认证产品范围涵盖所投产品,投标时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钻铤或加重钻杆供货合同/协议业绩,且单个合同/协议中钻铤及加重钻杆供货金额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框架协议按照已供货(执行)的订单的累计金额计算,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销售合同复印件(或协议和订单)(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货物明细、合同供货金额、合同签署页、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及到货验收材料,如果为框架协议还需提供采购订单。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以上要求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业绩合同及上表中所填数据的真实性,评标委员会可以选择随机抽取上表中的合同与业主联系人核实业绩合同的真实性,并核实上表中所填“供货金额”的准确性,如果发现所填“供货金额”有误或无法联系到业主联系人,将导致该业绩合同无效。3.3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1)近三年(2020-2022年)期末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平均值不高于85%。2)近三年(2020-2022年)期末速动比率(速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平均值不低于0.6。3.4其他要求:(1)投标人从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需提供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不存在国家法规和招标文件明确否决投标的其它条款和要求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3年10月25日 至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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