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YLHK-ZFCG202310GC-09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682-2023-01036
3、项目名称:楚汉东路新增背景林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66.848584(万元)
6、最高限价:166.848584(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体参考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有关要求、《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2)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3)落实政策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政策;
(5)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20%的规定执行;
(6)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的规定执行;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供应商信誉良好,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加盖企业公章),信用中国网需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需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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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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