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实际烟气百吨级捕集测试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10-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实际烟气百吨级捕集测试装置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集团《HSE实验室平台升级完善》项目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实际烟气百吨级捕集测试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实际烟气百吨级捕集测试装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际烟气百吨级捕集测试装置(以下简称装置),用于对碳捕集自研制吸收剂和工艺模拟提供实验支持,装置可实现试验气体的循环使用和吸收-解吸循环操作,可对温度、流量、浓度、压力、液位、电耗等关键参数实现在线监控。装置拟放置在新疆克拉玛依市宇澄热力1号注气站或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用户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为:完成1套实际烟气百吨级捕集测试装置(投标人需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开展装置的设计、加工、采购、集成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操作维修培训(免费)、售后服务等工作,并对装置的安全、质量、进度、服务全面负责,通过装置验收标准,达到招标人使用目的)。项目主要指标:
项目主要指标
序号 名称 规格参数
1 平台尺寸(长×宽×高) 12000×2340×5260mm
2 吸收塔设计压力 0.1MPa(G)
3 解吸塔设计压力 0.1MPa(G)
4 烟气总流量 30-50Nm3/h
5 吸收剂流量 90-600L/h
6 工作温度 20-130℃
7 设计寿命 10年
8 实验吸收剂 有机胺溶剂
9 测温范围 常温-150℃
10 30%单乙醇胺(MEA)运行捕集率 ≥90%
11 30%MEA运行能耗 <4.5GJ/t
  
2.3实施或交货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宇澄热力1号注气站或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用户指定地点。
2.4交货或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
2.5质保期:质保期应从供应商现场交货之日起18个月,或者最终验收合格后12个月,以先到时间为准。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整改。
2.6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制造商是指一个进行或控制产品的设计、制造、评定、处理和存储等阶段,使其能对产品持续地符合有关要求负责,并在那些方面承担全部责任的位于一个或若干个固定地点的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设计制造的捕集类相关设备业绩至少2套,需提供相关合同等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盖本单位公章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时间晚于2022年的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近三年(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①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企业单位查询网址www.gsxt.gov.cn )或 “事业单位在线系统”(事业单位查询网址http://www.gjsy.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记录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  10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1  月  3   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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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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