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巧家县移民房屋与市政工程(新増市政安装工程(一标段))
二、招标单位:十四冶建设集团云南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路灯及配件
四、项目概况:
滨江大道(一),滨江大道北门安置点至黎明桥头, 总长度约3.72Km;暂定合同金额:¥4942.50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国内外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生产厂家。
2.需上传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资料,注明供货周期,并按计划表中所报的厂家进行供货,售后服务保证。
(二)产品质量要求
必须满足报价清单要求,提供近1年省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报价要求
1:含税含运费,(若有疑问联系招标人或技术人员)技术人员:陈兴旺13529419956
(三)财务要求
1.生产厂家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等值货币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2022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
3.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需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四)业绩要求
提供云南省境内近年相同规模工程供货种类和业绩报表(附工程合同扫描件及合同履约情况)。
(五)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过去一年中在云南省建设领域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被解除或因不良业绩被云南省各级主管部门通报。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4.投标人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评标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供货任务造成重大影响。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交货期:中标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供货结束,按照买方的计划交货。
交货地点:巧家项目部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总金额的50%作为定金,预计结算后一个月内付合同金额95%的材料款,剩余合同总金额5%的质保金两年届满一个星期内无息退还,乙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使用网银、银行转帐、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价格方面:同等质量下,优先选择价格最低的一家。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电子版文件获取请在2023年10月30日21:00(北京时间)前(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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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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