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车架、检测线、物流库厂房天窗阳光板更换项目及二食堂屋面大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3-10-30
车架、检测线、物流库厂房天窗阳光板更换项目及二食堂屋面大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和采购范围:
阳光板更换项目:对公司厂房887个采光天窗框架进行除锈刷漆,其中物流库厂房816个,检测线厂房71个。更换采光天窗阳光板260个,其中车架车间厂房60个,物流库厂房129个,检测线厂房71个。
二食堂屋面大修项目:清理二食堂屋面破坏的保护层,重做一层卷材防水。
详见各项目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2.1标段名称:车架、检测线、物流库厂房天窗阳光板更换项目及二食堂屋面大修项目
2.2建设地点: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
2.3建设工期:阳光板更换项目工期:45天,二食堂屋面大修项目工期:40天。本工程与生产有关,实际开、竣工时间视情况进行调整。
2.4最高投标限价(含税):阳光板更换项目:297956.56元(元)人民币,二食堂屋面大修项目:192912.88(元)人民币。投标报价中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单价等均不得超过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的企业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的建筑企业资质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承接过1个类似业绩,应提交合同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技术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2)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工程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如业绩未要求合同金额,则不对合同金额进行评审);
3)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4)类似业绩是指屋面工程类项目业绩。
3.1.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直接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得为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禁止遮挡或涂抹):
1)注册建造师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2)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注册建造师执业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安全生产考核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4)开标前30日内出具的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人应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平台未能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应登陆所在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同样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否则视为无效)。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人员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30日23:00至2023年11月6日23: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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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