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渭华路消防救援站院落规整及地面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10-31
预算金额:109.69979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9.69979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渭华路消防救援站院落规整及地面提升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5)其他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1日 至 2023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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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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