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期工程、设备物资、服务等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装机容量2×330MW,编号为#10、#11锅炉。两台锅炉范围内吹灰器主要有:炉膛吹灰器、尾部烟道吹灰器、空气预热器吹灰器、脱硝系统吹灰器、炉膛出口烟温探针,共计280台设备。锅炉底部安装MBA-AC1200型风冷式钢带干排渣系统。制粉系统采用中间仓储式,每台炉配4台磨煤机,共8台磨煤机,磨煤机型号为MG3570B.00型。
2.2招标范围:国泰公司#10、#11锅炉吹灰器、干排渣及制粉系统的维护与检修工作。包括:#10、#11炉全部吹灰设备、吹灰系统的跟踪吹灰、日常维护、文明治理及大小修工作。吹灰系统全部机械、电气、控制设备和系统运行以及在运行中发生的缺陷处理和故障消除、损坏部件的更换及正常的检查、维护、检修等工作,包括所有吹灰器(蒸汽、激波、声波吹灰器)程控盘、动力柜、就地操作箱、吹灰器本体及传动装置、管道、阀门、吹灰器行程开关、保护、马达、点火器、压缩空气过滤器、调压阀、电磁阀等以及吹灰装置的全部机械、电气和控制系统。该项目还包括:干排渣系统冷灰斗的棚焦后的捅焦(频繁)、原煤仓棚煤后的捅煤(频繁),制粉系统8套磨煤机、木块分离器、木屑分离器、锁气器等内部杂物清理(频繁)等工作,以及制粉系统设备漏粉后的煤粉清理、磨煤机大齿轮下部积油的清理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3计划工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家发电企业锅炉吹灰系统维护业绩,每家发电企业单台燃煤发电机组容量不得低于300MW,每家企业吹灰器维护业绩的连续服务时间不得少于1年。
3.1.3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招标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1.4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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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03 00:00 至 2023-11-09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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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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