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浙江永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浙江永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独立评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永嘉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境内,地处浙西山区,站点距杭州约240km,台州约90km,丽水约75km,温州市区约20km,距永嘉县城约6km,地理位置较优越。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上水库位于樟岙溪支流垄山沟沟源处,主坝址位于垄山养殖场附近,坝址以上集水面积0.534km2,上水库正常蓄水位687m、死水位653m,调节库容591万m3,下水库坝址位于樟岙溪干流,坝址以上流域面积16.2km2。下水库正常蓄水位108.00m,死水位77.00m,调节库容615万m3。电站装机容量为1200MW(4×300MW),年发电量为12亿.kWh,建成后主要供电浙江电网,承担浙江电网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备用等任务。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
2.3 服务期限:2434天,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12月01日。
2.4 招标范围:对浙江永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实现程度、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效果和工作效能等内容开展移民安置独立评估工作。移民安置独立评估地域范围:电站枢纽工程建设区、水库淹没影响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安置独立评估对象范围:移民、专业项目处理、移民安置工作实施机构等。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2.6.1项目建设规模补充说明:浙江永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影响涉及温州市永嘉县桥下镇的樟岙村、廿四垄村、德盛社区、田园村和西银村,南城街道的郭溪社区、龙华村,北城街道的嘉元村,共计1个县3个乡镇(街道)6个行政村2个社区。
根据本阶段实物指标调查成果,调查基准年(2022年)建设征地影响搬迁人口28户95人;影响各类房屋面积1621.09m2(其中砖混结构746.35m2、砖木结构848.34m2、木结构26.40m2);本工程征收征用各类土地面积2600.64亩,其中永久征收土地1902.21亩,包括耕地257.63亩、园地158.66亩、林地1353.18亩、草地5.79亩、住宅用地4.77亩、交通运输用地55.93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3.59亩和其他土地2.65亩;临时征用土地698.43亩,包括耕地94.84亩、园地50.05亩、林地549.22亩、住宅用地0.40亩、交通运输用地3.53亩和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39亩。同时建设征地影响涉及人行步道、人行便桥、机耕道、水渠等农村小型专项设施。同时建设征地影响涉及的专业项目包括四级公路5.66km;10kV电力线路4.55km、0.4kV电力线路0.8km,变压器2座;影响中国电信通信光缆6.26km,中国移动通信光缆26.51km,中国联通通信光缆10.60km,中国铁塔电缆0.25km;广播电视工程通信光缆3.90km;涉及影响供水工程1处和小水电站1个。
根据浙江省文物局出具的《浙江省文物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文物许准字〔2022〕第164号),本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内不涉及各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不存在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文物建筑,也没有发现具有重要考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窑址等地下文物遗存。
根据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永嘉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用地范围内无矿产资源压覆的证明》(永嘉压矿〔2022〕001号),浙江永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矿产资源(甲类)压覆。
根据批准的《规划大纲》,至推算截止年(2023年),本工程搬迁安置人口为28户96人,均在南城街道郭溪小区居民点集中安置。
2.6.2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移民安置竣工验收通过止;预估服务期限为2023年12月1日至2030年7月31日,实际进场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准。
2.6.3质量要求:满足相关规范和验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独立评估能力。
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地位;(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专业包含:水利水电)。
3.1.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报告。
3.1.3 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内至少承担过(含正在承担的)一个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独立评估或监督评估工作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中标通知书)。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投标人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水利水电专业证书;其他主要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1.6 中标人数:1家。
3.2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电站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11月03日至2023年11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 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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