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光大银行托管业务电子传真子系统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2023-11-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托管业务电子传真子系统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已由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 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托管业务电子传真子系统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
2.2招标范围:包括托管业务电子传真子系统传真收发,邮件管理,文档自动归集,文档清分,文档处理,数据推送,用户和权限管理等功能模块的升级内容。
2.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4项目性质:服务。
2.5合作期限:托管业务电子传真子系统: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6中标人数量:1家。
2.7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达到3家及以上时方可开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3.4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人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少于10人,且近一年为其连续直缴不少于12个月;
3.8投标人具备至少一个电子传真系统领域同类项目案例;
3.9投标人承诺提供全部解决方案的源代码给招标人,须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23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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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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