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三码头海事监管场所视频监控设施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2023-11-04
1.招标条件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三码头海事监管场所视频监控设施升级改造,招标人为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外三码头海事监管场所视频监控设施升级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浦东海事局2022年4月“关于商洽接入CCTV加强海事监管服务的函”的相关要求,针对码头内部监管点位存在的监控盲区问题,重新合理规划相关监控点位位置和设备选型,不同的监管区域根据监管要求,配备合适的视角和视距的摄像机、镜头以及综合传感系统。实现重点区域视频监控系统的无死角、无盲区的覆盖,同时相应设备接口需要进行调整和安装专用监管联网控制软件,使其可以兼容并接入现有的海事监管系统,以满足海事单位监管的监管要求。
2.2、招标范围:
本次改造是对现有的监管系统改造升级,对原来未能覆盖到的区域根据海事现场指导要求安装新的监管摄像机,以消除监管死角;增加部分无线网络控制设备;升级专用智慧海事平台管理软件,完成各监管模块的整合,达到海事执法单位的监管要求。
2.3合同期限:
(1)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将全部设备材料(包括所有附件)交到现场。
(2)设备的供货顺序和时间待招标方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5 资格和业绩:
(1)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省级设备管理协会颁发的监控或安防设备类设备维修企业资质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业绩要求:在近5年内须具有至少2个类似信息化监管系统新建或改造或维护的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文件的关键页复印件(应能说明服务内容、期限等)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同时提供由业主方出具的相关已完项目的证明,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股东本人及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在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4日至2023年11月10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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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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