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顺昌县派溪(元坑、郑坊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23-11-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派溪(元坑、郑坊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已由顺昌县水利局文件以顺政水(2023)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昌县顺防防洪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拔款及自筹,出资比例为上级拔款及自筹,招标人为顺昌县顺防防洪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顺昌县派溪(元坑、郑坊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二次招标)顺昌县派溪(元坑、郑坊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二次招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顺昌县境内;
2.2 工程规模:总投资约807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顺昌县派溪(元坑、郑坊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位于南平市顺昌县境内,涉及郑坊镇和元坑镇,河道综合治理长度7.02km,其中郑坊段长1.91km;元坑段长5.11km。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态护岸1597.7m,旧堤加高613.9m,生态清淤951.7m,主要集中于张坊村、际下村与派溪村。共建设2处生态景观节点,项目指示牌共设置1处,指引式标识牌共设置16处,警示牌共布置20处.生态水系logo于村道布置1处;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8075284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本项目工程质量须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等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3日17至2023年11月27日0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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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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