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蛟河市2023年农村供水工程中央资金维修养护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11-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3]
2、项目名称:蛟河市2023年农村供水工程中央资金维修养护项目项目;
3、预算金额:¥73.2555万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73.2555万元(人民币);
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6、项目内容: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8、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工;
9、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招标;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并将查询资料附入投标文件中。对未按规定进行信用信息查询的投标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将不能通过投标资格审查;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并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4日16:00止。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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