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6100
2.项目名称:世行营商环境评估新体系下2023年度兰州市营商环境“1+9”提升方案(含兰州市企业需求工作清单);
3.预算金额:¥170.00(万元)
4.最高限价:¥170.00(万元)
5.采购需求:世行营商环境评估新体系下2023年度兰州市营商环境“1+9”提升方案(含兰州市企业需求工作清单)。(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完成并经验收合格。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具体格式详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四部分4.1资格承诺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磋商。(评审以资格审查人员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具体格式详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四部分4.3“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不分包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具体格式详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四部分4.4“不分包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本项目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预留比例100%,大型企业不可参与本项目磋商。本项目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供应商如符合“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兰州市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兰财采【2022】14号)的规定,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供应商仍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者不予认定。
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兰州市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兰财采【2022】14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11-08至2023-11-14,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11-2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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