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红塔集团昭通卷烟厂购置高速卷接设备配套增配冷水机组(第2次采购)招标公告

2023-11-07
1.招标条件
昭通卷烟厂购置高速卷接设备配套增配冷水机组(第2次采购)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昭通卷烟厂购置高速卷接设备配套增配冷水机组(第2次采购)
2.2 项目编号:2364010103010109/0724-2320KM144500(2)
2.3 招标范围:昭通卷烟厂购置(含安装调试)2台105kW变频风冷冷水机组(含冷水机组、电控系统、与现控制系统及管道系统的改造对接)与现冷水系统集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4 项目地点: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昭通卷烟厂。
2.5 项目工期:累计60个日历天完成项目施工及设备调试(不包含试运行时间)。设备安装调试结束,试运行正常后组织竣工验收。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的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2.7 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对所提供的设备实行免费保修及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
2.8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9 出资比例为:100%。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投标人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正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并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4)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可以为冷水机组的制造商或其委托的代理商;
①若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其为制造商的证明材料,且不能再委托代理商进行投标;
②若制造商委托代理商进行投标的,一个制造商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品牌及型号的唯一授权书。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并附书面承诺。
4)投标人拟派高处作业、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等人员在上岗作业前必须提供相关作业证供招标人查验(投标人提供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注: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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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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