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阳极钢爪、炭块防氧化涂层采购已经公司批准,该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全程在《包头铝业招标采购平台》开展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阳极钢爪、炭块防氧化涂层采购
2.2标段编号:JT23110101
2.3项目概况:
2.3.1采购内容: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计划采购1234吨阳极钢爪、炭块防氧化用涂料,其中包铝采购563吨、华云采购671吨,用于阳极组装生产。成交单位分别与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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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项目地点:包头市东河区铝业产业园区
2.5采购人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2.6成交原则、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标的份额划分说明:
推荐3家拟成交供应商,按包铝和华云总采购量的50%、30%、20%匹配合同数量,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现有供应厂家可直接签订采购合同,新入围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需经过试验,试验合格后合同正式生效。若新入围供应商试验不合格,合同终止。合同量匹配给评审结果依次排名由高到低且可满足采购人需求的供应商,双方签订合同变更协议。
2.7供应商按合同总金额5%缴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若新入围供应商试验不合格,合同终止,双方协商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正式生效后,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执行结束退还,采购人每月正常支付货款;或采购人暂不付货款并将应付货款转作履约保证金,退还供应商前期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的履约保证金,两种方式供应商任选其一。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阳极涂料生产厂家,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能力,营业执照要求年检连续、合格、有效,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公司营业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2业绩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两年在大型电解铝企业供应阳极涂料的业绩,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合格业绩证明,并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及能证明合同内容的扫描件;
3.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供应商在报名、响应期间和合同签署前后不得存在的情形:
3.4.1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以检索结果为准);
3.4.2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负面清单》、《干部亲属办企业“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中铝股份公司生产领域业务外包不合格承包商整合清单》、《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涉诉黑名单禁止类目录》。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4、资格审查
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采购文件》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自2023年11月07日至2023年11月15日17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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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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