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清水县牛头河中部中型灌区灌溉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2023-11-07
一、招标条件
清水县牛头河中部中型灌区灌溉工程的可研已由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清发改[2023]46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解决。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清水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该项目已具备开展前期工作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工程涉及清水县白沙、永清、红堡3镇31个行政村。该项目的实施可提高项目区农田水利设施基础条件,优化配置区域内水资源,解决项目区用水矛盾,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和当地农村社会经济的长足发展。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上水工程、加压泵站、调蓄工程、输配水管工程、田间工程、配套附属工程、电力线路等等。
2.2招标范围:
包括该项目的勘测、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编制、招标技术服务(含施工技术要求、招标限价、工程量清单等的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保修期间的勘测设计服务和竣工验收服务以及其他按有关规定需要承担及配合的相关工作。
2.3 设计质量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各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服务期限:中标后,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按照专家意见完成初步设计(实施方案)修改工作。招标技术服务、施工图设计,勘测设计工作进度及提交成果数量以满足招标人的进度要求为原则;工程建设期间,派遣现场设计代表,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参加工程阶段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 3 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近 3 年内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2项类似工程的勘测设计任务(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能力,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内至少负责过1项类似水利水电项目勘测设计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人员(附社保证明材料)。
3.3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4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8日 00:00:00分至2023年11月12日23:59:59分。
五、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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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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