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管新技术研发应用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空管新技术研发应用中心工程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2202-410173-04-01-75089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河南分局,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项目名称:空管新技术研发应用中心工程。
2.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3项目概况:空管新技术研发应用中心工程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西路南侧、枣庄路东侧,民航河南空管分局空管小区西院西南角,三层框架结构,檐口高度14.95米,局部有露台檐廊,建筑面积为5317.2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业务用房、研发室、实验室、会议室、机房、备件存放室、系统测试平台、餐厅等;室内的给排水、供配电、暖通、环保、消防等公共工程及室外的道路、广场、绿化、管网等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具体建设内容以实际施工图纸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计划工期:40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须含2023年6月缴纳记录)。
3.4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0年11月29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查询结果最终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在开评标现场查询记录为准,其他形式查询不作为依据。
3.6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9日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等交易活动。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9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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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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