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秦淮外国语学校图书室及心理咨询室设备配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3-11-09
项目概况
南京秦淮外国语学校图书室及心理咨询室设备配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ZC-2023-037
项目名称:南京秦淮外国语学校图书室及心理咨询室设备配备采购
预算金额:116万元;最高限价:116万元
采购需求:南京秦淮外国语学校图书室及心理咨询室设备配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1 南京秦淮外国语学校图书室及心理咨询室设备配备采购 1批 116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培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 文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 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 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0日起至2023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