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碳钢、合金钢法兰、不锈钢法兰;高压、大口径法兰、低温钢法兰(包-B2-高压、大口径法兰、低温钢法兰)招标公告

2023-11-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改造项目法兰框架协议--Q(WZ20231203A/B-4703-15017-B2)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碳钢、合金钢法兰、不锈钢法兰;高压、大口径法兰、低温钢法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单盲板 1.00 包-B2-高压、大口径法兰、低温钢法兰
    2 单孔板 1.00 包-B2-高压、大口径法兰、低温钢法兰
    3 8字盲板 1.00 包-B2-高压、大口径法兰、低温钢法兰
    4 其他法兰 1.00 包-B2-高压、大口径法兰、低温钢法兰
    5 翻边短节 1.00 包-B2-高压、大口径法兰、低温钢法兰
    6 法兰盖 1.00 包-B2-高压、大口径法兰、低温钢法兰
    7 松套法兰 1.00 包-B2-高压、大口径法兰、低温钢法兰
    8 承插焊法兰 1.00 包-B2-高压、大口径法兰、低温钢法兰
    9 螺纹法兰 1.00 包-B2-高压、大口径法兰、低温钢法兰
    10 其他法兰 1.00 包-B2-高压、大口径法兰、低温钢法兰
    11 孔板法兰 1.00 包-B2-高压、大口径法兰、低温钢法兰
    12 平焊法兰 1.00 包-B2-高压、大口径法兰、低温钢法兰
    13 对焊法兰 1.00 包-B2-高压、大口径法兰、低温钢法兰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1.7 上年度(2022年)资产负债率≤70%,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加盖会计事务所专用章。连续三年(20、21、22年)总利润率不低于0,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没有22年的可向前追溯一年。
    3.1.8 1、投标商需承诺满足技术及合同文本条款要求。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商需承诺提供的设备和铭牌照片真实有效,一旦被查出做废标处理。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商不得对报价表进行增减、合并、调整顺序等任何修改,商务报价以EXCEL格式提报,电子版报价价格不允许含有公式。
    3.1.9 在公开招标评标环节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对于首次参与中国石化物资采购业务的或违约停用处理后恢复交易资格的或确定为需要现场复核的供应商,将按照《供应商现场审查评价标准》组织现场复核。现场复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须提供承诺书。
    3.1.10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1 投标人须书面同意接受回购条款,加盖公章。
    3.1.12 投标商需承诺其采购的原材料必须在中石化发布执行的合格供应商名单选用,若抽查发现分包商的条件不符合要求,则停用该供应商的供货业务。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3 “包1碳钢、合金钢法兰、不锈钢法兰”具备用于通用法兰的锻造设备、热处理设备,“包2高压、大口径法兰、低温钢法兰”除了具备包1的制造设备要求外,还需具备-196度低温冲击试验设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设备的清晰合影和清晰铭牌照片,若无法提供清晰的设备铭牌可提供设备发票、转资证明或自制铭牌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9日 14:00时至2023年11月16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30日09:00时。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30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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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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