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长治高新区高新大道市政道路工程、长潞线综合管廊工程金属线槽采购。
1.6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金属线槽采购,具体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2.2交货期:按甲方通知时间到货。
2.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1日)至少有一项同类项目的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协议书)为准。
(5)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未在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供应商近两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违法行为。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谈判项目。
2)供应商应提供主要报价产品或原材料的质量检验(检测或试验)报告或产品质量证明书或产品合格证等材料复印件;报价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报价产品未被国家、国家质监局、国家铁路局、中国住建部、国铁集团、地方政府明文禁止投标或禁止参与铁路工程建设;投标人及投标产品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
3)如果报价产品属于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范围、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9日17时30分起至2023年11月14日17时30分止。
4.2
递交截止时间:2023-
11-16
9:
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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