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2023年智慧矿区边坡应急监控系统研发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2023年智慧矿区边坡应急监控系统研发服务采购项目/FA-450400-20231109093258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已具备比选条件。
1.5采购项目概况: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2023年智慧矿区边坡应急监控系统研发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2万元(含税),如需进一步了解详见比选文件。
1.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采购人最终确定一名中选人。
1.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的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301886.79元,参选人的不含税总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智慧边坡安全监测平台应用相关研发,根据研究成果,提供6个月的前端数据采集服务,协助采购人取得不少于2个(含)的软件著作权和1个(含)专利证书的申请。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服务要求:
(1)研发交付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根据本项目研发功能要求,完成平台功能开发,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投入运行。
投入运行之日起提供6个月的前端数据采集服务,研发产品验收之日起为本项目产品提供2年的维保。
(2)知识产权交付期:投入运行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协助采购人取得不少于2个(含)的软件著作权和1个(含)专利证书提交审批。
2.3服务地点:梧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参选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参选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参选人须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且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提供有效承诺函)。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入【全国/广西】“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为全国级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级同类服务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执行有效期内的。
注:需提供有效的承诺函,如与承诺不符,其应答将被否决。
3.5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6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7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8参选人不得存在初步评审表中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资格要求的详细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9日18时00分至2023年11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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