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分公司2023年甘肃东方工业中等专业学校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_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3-11-09兰州分公司2023年甘肃东方工业中等专业学校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参加应答。 | ||||||||||||||||||||||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 采购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甘肃东方工业中等专业学校新建一套监控系统、一套室外全彩LED大屏显示系统、一套宿舍楼人员通道系统,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技术标准: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1.3 合同签订方式:按照最终成交金额签订单项合同。 1.4 保修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1.5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实现业务上线。 1.6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所有采购内容由1家成交人承担。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设备部分最高应答限价为不含税592920.35元,集成服务部分最高应答限价为不含税56603.77元,应答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应答限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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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2.2 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税务机关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2.3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的应答。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中设备的唯一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若制造商与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应答,则只接受制造商的应答。 2.4 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5)应答人所投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通信故障,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6)与其他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截至应答/唱价日期,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被所投标段省份)在本品类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0)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0月至应答截止日)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的。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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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3年11月09日23时00分至2023年11月12日2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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