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3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惠安分公司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南街大鹏商厦1-3层商业房地产招租项目(第二次)招租公告

2023-11-09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23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惠安分公司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南街大鹏商厦 1-3 层商业房地产招租项目(第二次)。
1.2本招租项目信息如下: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项目内容
1
CP01761 租赁服务
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南街大鹏商厦 1-3 层商业房地产:1层119.22平方米;2层430.6平方米;3层918.95平方米。合计1468.77平方米。
房屋现状:共20层,1层高约 3.5 米,2层高约 2.8 米,3层高约 3.5 米。水、电、网络、通讯等设施齐全。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应答人若需实地踏勘的,可自行前往。
主要招租要求详见招租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3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4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年。
1.5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成交人数量1个。
1.6本项目设置最低限价(含税单价租金),最低限价(含税单价租金)为:一层为49.2元人民币/平方米/月,二层为20.4元人民币/平方米/月,三层为14.5元人民币/平方米/月,任一项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租人和招租代理机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 】(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2.1.2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招租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招租。
2.1.3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2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参选递交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起,月日以参选递交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起,月日以参选递交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应答人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应答人及其任一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0)法律法规、招租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1)被列入司法拍卖尚未被移出的。(以通过“中国电信MSS智慧法务子系统-合同管理”模块中“信用管理”查询数据为准)。
(12)被列入严重违法尚未被移出的,且严重违法行为符合上述11条情形的。(以通过“中国电信MSS智慧法务子系统-合同管理”模块中“信用管理”查询数据为准)
3.招租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0日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7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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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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