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庞口镇小白河排渠及湿地生态功能修复项目项目管理(二次)已由 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审批审字【202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庞口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阳县庞口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编号:GYZB-2023-025 工程名称:高阳县庞口镇小白河排渠及湿地生态功能修复项目项目管理(二次)建设地点:高阳县庞口镇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含渠道生态功能恢复及湿地生态功能恢复两部分,其中渠道生态功能恢复9.1km,主要通过建设生态驳岸、搭建生物栖息地、设置生态砾石床、恢复水生生物等生态措施净化水质,并将湿地出水循环至排渠;湿地生态功能恢复工程主要包含新建1座46.7亩人工湿地、湿地复氧系统及应急措施等。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结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实施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保期阶段)的管理服务及招标人安排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施工管理、监理管理、现场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及整理汇编有关项目资料,对工程合同、质量、进度、安全、信息进行管理与协调,配合本项目的审计、稽查和结(决) 算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 2021 年度 (或 2022 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中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一项国家注册类资格证书(国家类注册资格证书是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13 09:00至2023-11-1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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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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