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31107]-0309号
项目名称:榆树市团山石场矿坑污水、污泥处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7.8470万元
最高限价:167.8470万元
采购需求(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施工。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2023年12月05日-2024年07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各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或职称证。全部管理机构人员(除技术负责人外)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
3.4供应商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或个人;(5)在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每天08: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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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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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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