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蒲县昊兴塬煤业有限公司防爆柴油无轨胶轮车购置。
1.2采购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蒲县昊兴塬煤业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蒲县昊兴塬煤业有限公司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料车)2辆、防爆指挥车2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料车)2辆、防爆指挥车2辆。
2.2交货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蒲县昊兴塬煤业有限公司(采购人指定现场)。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2.4质保期:一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电气或其他元器件涉及防爆的,须具有有效的防爆合格证(满足非道路用国Ⅲ排放标准)。本项目接受代理经销商响应,代理经销商须取得制造商出具的授权。
(2)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同类产品供货业绩(提供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及项目验收证明材料(或结算凭证)的扫描件)。
(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案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从2023年11月14日14:30起至2023年11月19日14:30(北京时间)。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3年11月23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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