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小集镇农贸市场及配套设施建设EPCO项目(金牛镇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施工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庐江县小集镇农贸市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复函,庐发项(2021)230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金牛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金牛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小集镇农贸市场及配套设施建设EPCO项目(金牛镇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施工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NNGZ00532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NNGZ00532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庐江县金牛镇
2.6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在金牛大道与古城中街交口西南角新建地上四层地下一层的农贸市场和配套的道路升级改造。具体改建改造规模、位置、概算以后期实际情况为准。
2.7 合同估算价:6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设计招标范围包括:工程项目方案深化及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范围包括: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总承包管理等工作,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运营招标范围包括:项目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农贸市场、酒店、商超、影剧院、书店等)、品牌引进推广、营销策划、物业管理等运营服务内容。本次招标运营期 6+6年(首次签订合同运营期6年,运营期限内履约良好,经双方同意可续签6年合同)。运营方每年向发包方缴纳运营收益提成、租金等,详见运营合同。
2.10 项目类别:EPCO 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运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单位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至少包括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运营单位;
(2)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施工工程量的30%。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6日 00:00至2023年12月06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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