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114话务模块以资源整合为目的开展业务外包。
1.2采购内容:本项目采用经营业务外包方式,主要内容为114(信息导航)话务服务所涉及的话务业务(年话务量大约270万次)、电话导航业务及其他非话务量类业务,以及日常生产运营管理。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1采购服务的规模:预算金额271万元(不含税)。
1.2.2服务标准: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1.2.3服务期:两年。
1.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折扣100%,应答方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2应答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能按照采购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应答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河北省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工信部颁发的全国或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须包含呼叫中心业务,许可实施地域须包含:河北省)。
2.4应答人须提供中国境内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同类合同业绩总额(含税金额)累计200万元以上,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固定金额合同须提供完整合同文本原件及附件原件,框架合同须提供完整合同文本原件(含附件)及采购订单原件,合同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应答文件中须放入对应的发票扫描件,须同时提供相应发票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和查询网址。
(2)须列表提供合同买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注:同类业绩是指服务外包类合同业绩。
2.5 应答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应答人须提供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及承诺书。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本项目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参与,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2.8应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2.9 应答人须承诺具备支撑中国联通电子商城运营能力。
2.10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及河北省分公司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应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7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4.2
比选文件费用:比选文件售价3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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