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为带量项目,招标范围为:极端环境高压反应釜测试系统,投标人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负责本次招标采购内容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划分为一个标包。需求物资详见下表
物资需求明细表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 |
备注 |
极端环境高压反应釜测试系统 |
极端环境高压反应釜测试系统主要用于评价超高温高压反应釜测试系统和低温高压反应釜测试系统,用于评价极端腐蚀环境下材料的腐蚀行为。该系统需满足最高550℃,最低-20℃的H2、CO2、H2S腐蚀评价。该系统包括四部分:超高温反应釜、安全防护缓冲装置、氢气专用增压站、低温高压反应釜,主要技术参数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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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 |
人民币 元整( 574.71万元),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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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本项目设最高投标总限价574.71万元人民币(含税)。
2.3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交货,最迟交货时间2024年10月30日之前。
2.4 服务周期:自合自合同签订之日到 2024年10月30日。
2.5 货款结算方式: 分批到货后,由买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在90日内以银行转账或商业汇票(不低于结算总额20%)形式支付进度款30%,所有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90日内以银行转账或商业汇票(不低于结算总额20%)形式支付支付合同的64%,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6%。
2.6 技术要求:需满足行业标准,其他要求详见物资需求明细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7 中标价格为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中标结果有效期为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为标的物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代理证书及制造商质量保证期限承诺函、售后服务承诺函。一个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若授权两家及以上,同时否决其投标。若制造商与同品牌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同时否决其投标。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应具有至少一项高温高压反应釜的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应合同及对应的结算发票。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
3.5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且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
3.6 其他要求:
3.6.1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3.6.2 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1日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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