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2023年天然气辐射采暖设备维修保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春邮区中心燃气辐射采暖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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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具有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0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以后成立的企业只需提供本年度财务报表即可),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9.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7日 至 2023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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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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