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的招标人为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内。
建设规模:沥青道面含砂雾封层预养护项目,具体详见合同附件1技术标准及要求。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837000元(含税)。
计划工期:总工期10日历天(雨天顺延),按甲方要求分批次交付。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沥青道面含砂雾封层预养护项目施工。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执行《民用机场飞行区场地维护技术指南》,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并加盖公章:①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③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④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民航机场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3.5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国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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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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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