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漳州市长泰区智慧停车项目(路内智能停车系统一期)设计招标公告

2023-11-20
1.项目名称:漳州市长泰区智慧停车项目(路内智能停车系统一期)设计
2.项目编号:CSGS服招[2023]第21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谈判保证金

漳州市长泰区智慧停车项目(路内智能停车系统一期)设计
设计服务
1项
预算审核价的2.8%

预算审核价的2.8%
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1或品目号1)。监狱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1或品目号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填写合同包1或品目号1)。信用记录,适用于(填写合同包1或品目号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设计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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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