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94783部队部分道路新建及整修工程,目前已经核准建设,并已具备发包条件,发包人为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筹;现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建设规模及发包范围
本工程位于林城镇,94783部队部分道路实施面积合计约3380m2,路面结构为5cm级配碎石+18cm/20cmC30水泥混凝土。本次施工招标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挡墙工程、路面工程等。本项目造价约57万元。
3、计划工期: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4、质量目标:工程竣(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5、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施工发包要求承包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承包申请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承包申请人在承包申请文件中需附列入上述名录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对于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或承包申请文件中未附列入上述名录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承包申请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4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包申请人,不得参加投标。
6、项目负责人要求
6.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具有公路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7、发包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23年11月2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8、承包申请文件的递交:
8.1承包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交易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7日09: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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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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