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石化17万吨树脂项目降膜蒸发器SB23110051SJ(WZ20231201-2109-15501-B1)招标人为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全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降膜蒸发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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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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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固定管板换热器Φ600×2500~4500×8 S30408/S30408 |
1.00 |
台 |
包1-降膜蒸发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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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固定管板换热器Φ950×4500~6500×10 S30408/S30408 |
1.00 |
台 |
包1-降膜蒸发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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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固定管板换热器Φ850×2500~4500×10 S30408/S30408 |
1.00 |
台 |
包1-降膜蒸发器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技术规格书中带“★”的条款进行响应。如投标文件中没有对带“★”的条款响应,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被拒绝。
3.1.7 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3.1.8 卖方承诺:E-3151与D-3152;E-3251与D-3252;E-9251与D-9252分别为三套降膜蒸发系统。降膜蒸发器与分离罐应在同一制造厂制造并试组装,同时应保证降膜蒸发器和分离罐连接可靠。两台设备组装后,应保证第一蒸发器设备轴线与水平垂直。
3.1.9 投标人具备D级(含D级)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资质。
3.1.10 投标人具有2018年1月至2023年10月内至少一台直径≥500mm、列管内壁抛光粗糙度≤0.4μm立式降膜蒸发器的供货业绩(以开具的发票日期为准),提供对应业绩的合同(如业绩合同中不能体现上述要求,要提供技术协议)和发票复印件(发票信息与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一致),并提供对应业绩的最终用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1.11 卖方承诺:换热管上端面,上下管板及法兰密封面与设备轴线垂直,垂直度为1mm;上管箱法兰密封面应与液体分布器上表面平行,不平度≤1.0mm。
3.1.12 卖方承诺:上管板与换热管焊接后,应保证所有换热管上端面在同一水平面其平面度公差为0.05mm。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0日 8:00时至2023年11月26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3日09:00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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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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