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卷轴收送光纤光栅智能激光加工系统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国拨资金924万元人民币,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项目已批复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610-2341IH071515
招标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卷轴收送光纤光栅智能激光加工系统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黑龙江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卷轴收送光纤光栅智能激光加工系统 |
1套 |
详见附件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3-6 个月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投标人;
⑴投标人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即可参加本项目,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的承诺函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模板)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无效。承诺函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3.2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要求:
⑴对于国外、境外投标人,根据该国(地区)的法律在经营所在地注册的有关证件、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证明(经销协议或生产商授权函)(代理商作为投标人适用)。
⑵对于国内投标人,提供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证明(经销协议或生产商授权函)(代理商作为投标人适用)。
3.3投标人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在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或必联网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传以下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国外、境外投标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营所在地注册的有关证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经销协议或生产商授权函(代理商作为投标人适用);《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采购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国内投标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经销协议或生产商授权函(代理商作为投标人适用);《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采购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3.4在受理投标登记后,不允许更换投标登记时拟派的授权委托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3-11-20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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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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