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某单位防爆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11-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JDABF-W1013
项目名称:防爆电动叉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防爆电动叉车
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2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投标供应商报价时务必标注品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价格。(运杂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日内。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和纳税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1日 至 2023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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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