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西省永新县公安局网刑共建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2023-11-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ASRXZC23012
项目名称:永新县公安局网刑共建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00000.00 元
最高限价:3477971.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吉购2023F000989457 2022年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资金 1 91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吉购2023F000989456 2022年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资金 1 289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1.6.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1.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6.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2.2.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但预留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部分允许投标人通过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且所投货物均为投标人提供的可以不分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应占到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占到合同总金额的24%),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合同分包时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参与投标。2.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3日 00:00 至 2023年12月02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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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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