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鑫奇瑞(航空科技城5号)厂房屋面钢天沟拆除恢复、电缆沟防水防堵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2023-11-22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江苏裕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鑫奇瑞(航空科技城5号)厂房屋面钢天沟拆除恢复、电缆沟防水防堵工程(二次)。
(3)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4)招标工程内容:本工程主要包括鑫奇瑞(航空科技城5号)厂房屋面钢天沟拆除恢复、电缆沟防水防堵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5)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10.99万元。
(6)标段划分:上述招标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8)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
(9)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2月。
(10)工期:15日历天。
(1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项目负责人资格和等级: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目前必须无在建工程。
2.4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三、工程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中标价50%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结论的80%工程款;如未审计结束,暂付至合同价的70%;(包含以前支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按审计结论结清尾款;
(4)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付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发包人财务部门认可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发包人不予付款。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2100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五、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7日。
八、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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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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