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昭平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昭平县昭平镇等五个乡镇农村生活垃圾设备及相关村庄配套基础设施招标公告

2023-11-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昭平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由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贺发改农经【2023】5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昭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及地方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昭平县昭平镇等五个乡镇农村生活垃圾设备及相关村庄配套基础设施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昭平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昭平县昭平镇等五个乡镇农村生活垃圾设备及相关村庄配套基础设施
2.2项目招标编号:E4511002871002304001001
2.3建设地点:昭平县。
2.4建设规模: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备及相关村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锈钢垃圾分类收集点300套,购置PC垃圾收集桶1200个等。
2.5招标范围:完善昭平县黄姚镇、走马镇、昭平镇、五将镇、马江镇五个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备及相关村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锈钢垃圾分类收集点300套,购置PC垃圾收集桶1200个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6工作周期: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质保期: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2.7质量标准:合格。
2.8交货地点:昭平县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9合同估算价:人民币叁佰零陆万元(¥3060000.00)。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销售本次招标货物的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应提供制造商(生产厂家)授权证明。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为其出具有效的资信证明。(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4信誉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2023-12-13 09: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2月13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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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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